声明人:李春旭
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逼迫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和签了字。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按师父的要求去做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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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9/992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