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志山
我在劳教所及其他环境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9/992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