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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锦中 我1997年得法。2000年春夏之交,因“攻击”“三个代表”而被拘留,后流离失所,到2001年被邪恶绑架到劳教所,在劳教所受到丧尽天良的迫害,数十天不让睡觉和无数次毒打,最终承受不住,在迷糊中由犹大口述,我顺从它们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书”。现在我以文字形式严正声明作废。作废这些自己心底从没认可过的胡言乱语。在今后的正法路上,扎实走好每一步,直至法正人间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0/99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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