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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有艳 我从99年7月20日到现在,无论在任何环境、任何场合,在高压下,如:在公安局、单位、看守所以及劳教所等地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,坚定修炼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0/99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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