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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丛明滋 1999年7.20以后,街道主任多次登门要求我写“不学法轮功”的材料,为了应付当时情况,我自己违心的写了“不炼”的材料,并替老伴签了名,今天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,坚决跟着师父走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0/99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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