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泽葵 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由于当时人心重,让别人代写了一份“保证”。2002年十六大期间,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写了所谓的不外出在家上班的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”及别人代写的保证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