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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丽华

    99年7.20后,我被列上了公安机关的“黑名单”,在邪恶威逼下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。在以后的日子里,几次在邪恶胁迫下写了“思想汇报”,并写了“保证五不”(不上京、不上访、不炼功、不集会、不串联)。烧掉了炼功盒上的封面(上面有法轮),抹去了炼功带上的字迹,并把几本大法的书籍交给了邪恶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这些都是大法弟子最不应该做的事情,违背了大法,给大法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在邪恶胁迫下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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