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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艳秋 我于2002年1月17日在发真象资料时,被恶人举报,被非法抓進看守所。由于怕心和在亲情的诱惑下,间接的说出了一个同修的情况,在审讯下又签了名和按了手印。我对自己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非常痛心,深感忏悔。我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情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按师父安排的路走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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