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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康淑芬 我曾经走过一段弯路,没有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,在99年7.20那天,我交过大法书。我上北京正法时,被非法抓捕、拘留以后,我说我“不炼了”,我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,从今后我要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去掉执著,早日返回我们真正的家园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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