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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春玲 我于1999年3月修炼大法的,得法后身心受益。在7.20迫害后,由于怕心,违心的在“保证书”上让签的字,按的手印,交了大法书等配合邪恶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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