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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琼 2000年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邪恶迫害带回当地看守所,释放时签过名字,被邪恶利用,没有悟到不该配合邪恶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慈悲苦度,声明在看守所签的名字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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