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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晶梅 得法后,我身心受益巨大。99年邪恶铺天盖地破坏大法,我遭受到多次迫害,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,人心太重,在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,说过对师尊不敬的话,还配合邪恶给迫害我的恶警送过锦旗。声明:我过去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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