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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俊花 我在99年那场迫害发生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重,一段时间放弃了修炼,配合了邪恶,说了很多有损于大法的话,对大法不敬的话,也签了名并且别人也代写过“保证”。声明: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和别人代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,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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