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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远华 在2002年3月15日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,被邪恶的警察抓住,在单位领导找我谈话的高压下,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三书”之类的东西及看望母亲时所说的违心的话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,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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