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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琴、陈景英 在严重迫害和执著心的带动下,以前烧过大法书,撕过大法标语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但慈悲伟大的师尊并没有放弃我,时时在点化我。通过学法和读学员文章及在同修的帮助下在法中正悟,认识到错了。声明从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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