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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春子

    我1995年夏得大法,身心受益。1999年7月江氏利用宣传机构污辱大法,污辱师尊,非法镇压法轮功,我为了证实大法2000年3月上北京上访去了,被当地邪恶抓回本地看守所,被邪恶强制下在“不上北京、不参加集体炼功,互相不串联”的纸上签了名,我严正声明作废这个签名。2002年3月,我坐车到女儿家去了,突然一群恶警挡住了小车对车里的人问:“炼不炼法轮功”,对我问的时候,怕被抓小声说“不炼”。我再一次严正声明作废当时说的“不炼”的话。2005年1月中旬我贴真象资料,当时正念不足又被抓了,送派出所的警车里说:“我再不干这样的事”。我严正声明彻底作废说的这句话。我下决心从今开始更好的做好“三件事”,坚定的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走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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