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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桂珍 99年7月,我因证实法被绑架到当地看守所,被非法拘留15天。由于怕心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还按了手印。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,知道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法。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学法,弥补自己给法造成的损失,做师父的合格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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