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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宗珍 1999年到2001年间,邪恶对我前后5次迫害,在此期间我曾配合过邪恶,说过有违大法的言论,还按过3次手印,邪恶抢走我的大法书和大法磁带时,我也没有坚决抵制。……在此我郑重声明:在迫害中,我所说所做的有违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!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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