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福成、孟丽华、张维华 99年7.20以后、邪恶迫害大法,让我们在事先印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们不签。如果其他任何人替我们签了字,我们宣布无效、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