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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瑞英 我在派出所、拘留所、、单位的逼迫下所签过的字,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对大法的损失。跟上正法進程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好的“三件事”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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