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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景娴 在99年7.20以后至2002年期间,在高压政策的逼迫下,我曾在单位违心的先后写过三次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和一次支部会上的发言稿。现声明:以上我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及自己当时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我内心深感愧疚。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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