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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凤花 因上北京在半路上被绑架回当地看守所,因孩子替我写了“不炼功保证”。我感觉对不起大法。声明我以前说过的和孩子替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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