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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邵春荣 在迫害下,我违心的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如:邪恶抓我以后,我爱人提出私了,出了2750元钱;我怕心重,没有抵制,符合了邪恶的要求。现在我很痛悔,我给大法带来了损失。声明:在迫害过程中,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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