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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邦玉 1999年7月22日我到省政府请愿,上访,被遣送回家后在公安局所做的一切笔录,及后来派出所的审问,我所给予的回应态度都是配合了邪恶,我特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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