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宝星
本人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,曾在“不进京、不串联”上签字。在被抓时没能保护好大法的书,对此深表痛悔,现严正声明:取保时签字作废。弥补自己的一切过错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7/88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