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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庞喜云 99年7.20迫害开始后,我做出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现在我把这些肮脏的事说出来:<1>在高压迫害下,由于怕心,烧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的书,<2>,在派出所公安人员写好的“不炼功保证”上签了字。在公安人员“不炼功保证”上代替我的修炼大法的母亲签了字。<3>,在迫害下,公安把我抓到派出所后,在供录上又签了字。 现在认识到了严重性,严正声明 :在强化洗脑下,所做的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9/99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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