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赖祖华
上北京,上访是宪法给予公民应有的权利。我们不存在串联,没有违反国家的一切法律,更没有参加违法活动。
特此声明我们过去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7/88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