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洪继华

    我1999年7月20日去车站接我爱人,当时师尊的新经文刚发下来,我还没有看,放到提兜里,准备在车里看,车行到收票站台时,被查了出来,不让开车。当时我心急如火,被迫之下我说出了“不炼大法”的话。回家后,过几天由于派出所让大法弟子交书,我在家庭的压力下,又交出了大法书和师尊的法像。通过几年来的学法,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声明:原来对邪恶所做的“保证”,所说的话,所做的错事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0/10001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