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兰英 99年7月20日前修炼法轮大法。99年7.20开始,大法书被公安人员拿走了,远离了大法。2004年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身体又得到了健康,我感谢师父的再次救度之恩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写过的 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0/10001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