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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金凤 我98年得法,得法后使我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。99年7.20以后,去北京证实法,受到了邪恶的非法迫害。当时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对师父和大法不坚定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0/1000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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