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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廖永谊 99年10月底,我去北京证实法,被派出所非法抓回,送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,后来派出所叫我写“保证书”才能回家,当时我坚决不写。丈夫女儿来接我时违心的代我写了份“不到公共场所炼功,不外出”的保证书。声明:我的亲人邹传明、邹芳违心的向邪恶妥协,所写所说所签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1/100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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