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东海
由于本人以前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在99年11月,在公安的压力下,被迫写了反省书和假保证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!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2.28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8/8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