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玲
我爱人在2005年元月份代写的“保证书”我不承认,以后多学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1/100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