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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亚琴 自1999年7.20中共迫害法轮大法以后,我曾向单位写过“保证书”,当时是违心的,是为了应付单位领导,现在认识到当时那样做是错误的,特声明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定跟着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2/100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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