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桂英 我到北京上访,回到当地被非法拘留7天。回家后,邪恶又到我家逼我写“不上访保证”,我不写,后来邪恶让我儿子代写。在此郑重声明,我儿子代我所写、所说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