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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淑琴 我于2000年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警察非法抓捕,当时因为学法不深,当警察问我“还去不去北京了”,我就说“不去了”。现在我悟到,我这不是给恶警作了“保证”吗?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当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洗刷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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