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芳 在被迫害中,写了不该写的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。在此严正声明自己所写、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,正念正行中走好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