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树榕 阅读明慧周刊,给了我启示。近来我经历的一关是由于“情”字放不掉而写了“不炼功”三个字,作废。今后要好好学法,用理智、智慧对待一切,更好的做好师父给弟子安排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对我的期望,让自己最后的正法之路走正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