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凡昌昆 2003年2月,我被邪恶江氏流氓集团强行送到洗脑基地强制洗脑。在高压下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特此严正声明,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作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。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