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金婵 1999年7.20以后,法轮功被迫害。每到敏感日,本地公安局、派出所、保卫科和单位经常到家中骚扰恐吓,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和签各种字。我经过一年多的修炼,所有的病全好了,看到电视不断造假,栽赃、陷害、迫害法轮功,我决定上北京证实大法。之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本地区职能部门再次逼我写“保证书”和签字,还用欺骗手段叫我丈夫代我写“保证书”和签字。特此声明:以前我和我丈夫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和各种签字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