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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永军 我上区政府证实法时,因为怕心,做了不该做的事,他们打完我,又让我擦地时,法轮章掉在地上,我怕他们看见再打我,捡起来顺手扔進厕所里,还说“不炼了”,又签字,又按手印。严正声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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