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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志欣 我于1999年10月15日进京上访,被遣送回当地看守所,非法关押42天,家人出6000元被取保候审,回家后在亲情的考验下,自己未能守住心性,向单位写了保证书,在此声明我说写的所有保证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努力做好,成为合格的大法弟子!跟师父回家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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