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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春英 我修炼法轮大法病全好了,我高兴和邻居说,法轮大法治好了我的病。没想到邻居把我举报,我和老伴被抓進看守所,被关了三十四天,才把我自己放出来,儿子担的保,过了一段时间又让我去开庭,我没有文化,也没有说什么,它们让我按手印,我不知道写的是什么,儿子拿我手按的,当时我想,反正我也没说不炼,现在我认识到那么做不对。声明:我以前按的手印,说“没时间炼”,还有儿子给担保的一切不符合法的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7/1005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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