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光芬
2002年在强化洗脑班所签字和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7/1005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