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悟明 我是1996年得法的,在2000年2月份,被抓到洗脑班,在邪恶的高压下,做了若干破坏大法的事,如:写了“反对大法的保证书”,脚踩了伟大师父的画像,还演了破坏大法的节目等,给大法抹了黑,犯下了滔天罪行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行为,全部作废。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从新修炼,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重大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9/10066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