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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淑仙 本人由于过去对法的认识浮浅,因而在2001年一次出去洪法贴传单时被邪恶非法抓去拘押了一个月,被罚款9000元,并被迫写下了“不再炼功的保证书”,作废,从新回到师父安排中来,抓紧跟上修炼形势,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大法修炼中的一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9/1006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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