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小娟
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,2000年12月在派出所的压力下,我违心地写了不炼功、不进京的书面保证材料,现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9/88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