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超
我在“反对法轮大法”的大旗上签过字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9/1006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