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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程佩玲

    在2001年,也就是“天安门自焚伪案”的放毒时期,那时家里的环境也变得愈发恶劣。面临高考的我既要面对来自学习的压力,又常常被父亲的阴影笼罩,每天的生活度日如年。在求安逸心的带动下,又一次正邪较量中,我妥协了,并写了一份书面“保证书”。声明如下:我于2001年写的那份“保证”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,以后也不对我有任何作用,另外,我在任何情况下所作的任何口头保证(包括在大一时向学校老师和公安局的人所说的“不讲真象”的话等等)也通通作废。在修炼过程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直至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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