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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文珍 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在单位、居委会派出所的压力下,我违心的交出大法书和师父的炼功录像带,在领导代写的“不炼功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由于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认识到它的严重性,由于放不下怕心和私心,使自己一直在痛苦中非常的后悔和内疚,恨自己没有坚持自己的信念。声明:我从前所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,精進实修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放下各种常人心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彻底排除旧势力的控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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